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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入职前法律教育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1 9:56:37 作者:
一、服务对象
毕业后将要走上工作岗位的应届大学生、各用人单位。
二、需求分析
当前,每年有1500万人走上就业岗位,其中有一半左右是大学毕业生。据统计,中国每年有七百多万大学毕业生,除少数出国或者考研外,绝大部分走向社会寻找工作,他们与其他求职者一样,为得到一份专业对口且待遇满意的工作而奔走。大学生是天之骄子,他们与普通劳动者有别,对岗位、薪金、其他待遇等有不同的要求。如何既保护走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的合法劳动权益,又能让大学生劳动者遵章守纪,使大学生成为新时代合格的劳动者,是政府和社会应当考虑的问题。
据统计,大学生参加工作以后,由于在岗位、待遇等问题上有特别的要求,每每与聘用方产生矛盾,每年发生的涉及大学生劳动者的劳动仲裁案件层出不穷,从比例上看,远高出普通劳动者仲裁案件。
做好毕业生培养工作,促进其健康成才,尽快使其内在潜力转化为工作能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锻炼,通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有利于预防纠纷、减少或杜绝职务犯罪等,对大学生和用人单位是双赢的事情。
三、服务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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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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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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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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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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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学生入职后经常遇到的问题,普及劳动法、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等方面的知识,预防劳动纠纷、职务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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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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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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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学生入职前可能遇到的求职问题接受电话、网络、当面咨询,帮助大学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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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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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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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相关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地介绍给入职前大学生,结合培训内容进行常识性、基本性、必要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并可以印刷成册,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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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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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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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生纠纷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利用法律专业优势居间调解,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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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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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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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形成纠纷的根据需求可以代理起草法律文书及代理诉讼,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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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流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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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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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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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与政府人事部门洽谈、签订《公共法律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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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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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高校就业处(或者学生处)联系,在大学生毕业前的一个月内,根据学校课程安排和每个班级的具体情况,每个班安排培训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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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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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辖区内用人单位联系,针对有需要的单位,根据单位的情况安排法律教育课程,包括劳动纪律与职务犯罪预防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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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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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律师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供非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有需要的可以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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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成效
1、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得毕业后将要就业的大学生掌握如下知识内容:
(1)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签订),如用人单位不签订或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年应支付双倍工资;
(2)了解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了解试用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了解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情形。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虽不满十年但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且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5)了解有关工伤的基本情况;
(6)了解劳动争议调解的有关知识。
2、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得用人单位规范其用工,更好地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减少职务违法犯罪的风险;
3、通过居间调解、代书、代理等减少纠纷,快速、公平、公正解决纠纷,促进服务地区劳资关系和谐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