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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婚姻调解法律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1 9:59:59 作者:
一、服务对象
各村居民、各社区居民。
二、需求分析
据国家民政统计,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这意味着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80后”正在成为离婚大潮中的“主力军”。我国各村居民、各社区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对于婚姻法的规定知之甚少,被社会广泛存在的谬传所误导,在离婚程序办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往往产生错误认识,基于错误的认识,往往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不了解,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普遍存在的高离婚率,以及公民法律知识的贫乏和不断增强的法律意识,生活水平的提供使得离婚双方的财产比以前增多,计划生育使得我国家庭普遍孩子较少,离婚争夺孩子成为常态,基于以上原因使得社会在婚姻方面的法律需求十分旺盛,通过提供专业专项法律服务,为各村居民、各居民委员会居民提供婚姻调解服务,他们对于自己离婚与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能够有更清晰的认识,对于因为一时矛盾冲突造成的离婚,通过调解让双方消除隔阂,重归于好,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服务内容
1、法制宣传
策划、编制法律宣传资料并进行流动宣传。主动与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调沟通,掌握村里、社区对于婚姻相关法律的需求,提前策划并编印有关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普法流动站”、“律师信箱”、专题讲座等宣传平台,帮助村民充分了解婚姻家庭有关法律法规,从登记结婚、到离婚手续办理的规定、流程,引导村民根据自身情况,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引导村民理智认识婚姻问题和处理离婚事宜。
2、法律咨询
通过定期到村里和社区提供法律咨询,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网络直播等方式为村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通过一对一的沟通交流方式,结合村民和社区居民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3、法律文书代收
在婚姻调解过程中,对各村居民、各社区居民能够通过协商方式离婚,但是不清楚如何书写离婚协议的提供文书服务,对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对诉讼中涉及的诉讼文书提供法律服务。
4、法律调解
对感情出现问题自愿接受调解的,积极参与调解,寻找感情破裂的原因,积极帮助双方寻找问题、克服问题、化解双方矛盾,促使双方和好,对于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一方又偏执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做好说服教育,促使其正确认识双方感情状况,正确面对和处理婚姻问题。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作沟通,主动走访重点村、重点对象,积极参与长期存在矛盾的家庭调解,对于婚姻状况僵局,双方出现过激行为的重点对象做好疏导、说服、处理工作,让双方通过合法的渠道,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以理性的方式化解不和谐因素。
5、法律讲座
可以定期在村里和社区举办婚姻方面的讲座,针对平常常见婚姻问题给予讲解,让村里了解婚姻法相关规定,增强村民和居民的法律意识。
6、案件代理
在调解过程中存在感情确实破裂的双方,又有委托意愿的可以代理诉讼。
四、服务流程
1、接受委托:告知法律服务内容和项目,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制定并执行宣传方案:与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村居实地了解相关情况,实地调研掌握情况后,制定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经各方审核后定稿予以投入开展宣传工作,提供详细的宣传材料及宣传方案;
3、选定时间开展法律讲座。定期开展法律讲座,通过村民感兴趣的案例来讲解相关规定,法律讲座,可以在村里和社区举办,也可以通过新型的网络直播平台,让村民和社区居民在家里就可以收看法律讲座;
4、定期调解和根据村民和居民需求随时调解。定期去村里办公开展调解工作,对于突发又急需要处理的可以随时调解,通过当面调解、电话调解、微信语音等方式,最快最高效的组织双方调解;
5、出具工作报告。对于法律服务的内容,每年出具法律服务工作报告。对前面工作内容给与总结,同时结合村民和社区居民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剖,寻找更好的对策和解决办法,为以后此类工作提供经验积累。
五、服务成效
1、通过婚姻调解工作,为感情一时出现冲突,感情尚未破裂的家庭化解矛盾让其重归于好。
2、对于感情确实破裂的家庭,但是并不了解离婚程序和相应规定的,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能够快速了解清楚离婚程序和自己面临问题相应的法律规定,能够在离婚过程中正确处理双方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
3、对于婚姻出现问题,但是双方不能理智面对,矛盾极深,有过激行为的,通过组织双方调解,能够通过合法手续理智办理离婚手续。